为什么我国居民身份证上有的地址写的是XX省XX县,而没有地级市名称?

独寻黄叶路说:

这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三级:中央政府丶省丶县。而地区则是各省的派出机构,牌子上都是xx地区行政公署,而不是xx地区政府;后来有些省搞地改市,下面的县或县级市,都是由省委托其代管。然而,区就不同了,因为区就是市直管的。所以身份证上的地址,这样设置就不奇怪了。

农民工说古道今说:

地级市是我国比较"尴尬"的一级存在,我国《宪法》上白纸黑字写着,我国的行政体系是省-县(含县级市)-乡(含镇)三级,没有地级市。

地级市的前世今生

早年间,我国并没有地级市这样一种存在,省与县之间是一级叫地区的准行政区。现在的地级市市区在那会儿大多也是县或县级市。就以江苏扬州为例,现在的扬州市、泰州市,早年间是合在一起的、叫扬州地区(一度曾叫泰州专区)。扬州地区下辖县级扬州市、县级泰州市、江都县、高邮县、泰县(今泰州市姜堰区)、泰兴县等等。县级扬州市、县级泰州市其实就是现在扬州市区、泰州市区的雏形。

既然早年间就有地区存在,为什么我国的行政体制却是省-县-乡三级呢?这还要从地区的性质说起。早年间的地委、地区行署虽然行使着行政区党委、政府的部分职能,却不是一级实设的行政区党委、政府,而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大概其和现在街道办与市辖区人民政府、县/县级市人民政府之间的关系有些类似,这也是街道办不叫"街道人民政府"、地区行署不叫"地区人民政府"的原因所在。从理论上讲,早年间的地区并不能作为一级完全意义上的行政区,更像是省级行政机构为了便于管理而划分的"片区"。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原地区纷纷改为了地级市,地区行署也逐步实化为了地级市人民政府,不再是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而是一级实设的政府。但这里面还是具有一定"过渡"的性质,随着给县级行政区扩权的推进,将来省管县是大势所趋。因此,我国历次修宪都没有对"省-县-乡模式"作出调整、修改。当然,人员安置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如果贸然取消地级市,整个地级市四套班子及下属机构的人员如何安置是一个大问题,短期内无法解决。

除了地级市之外,我国还有四个省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和十五个副省级市(广州、深圳、南京、成都、宁波等等),这就造成了我国目前身份证上对住址填写的一些差异。目前,对于身份证住址一栏的填写没有明文规定,但还是有一套约定俗成的办法和一些地域性的规定。

身份证住址栏如何填写

目前,我国的身份证住址的填写,直辖市、副省级市通常不注明省份,以市起头。直辖市本来就是"省",这里就不多说了。只说副省级市,我国的副省级是特指原先的十四个计划单列市加后来增补的杭州市、济南市,共十六个,在重庆市直辖后变为了十五个。除这十五个城市之外,其他所有市委书记高配副省级的城市仍然是地级市。以福建省为例,厦门市是副省级市,而省会福州市只是地级市。厦门市的四套班子正职都是副省级,而福州市只有市委书记高配副省级,其他四套班子正职依然是正厅级。换言之,厦门市副市长调任福州市市长是平调、不是升迁!

书归正传,说身份证住址栏。厦门市的身份证住址栏通常填写:"厦门市某某区……",而福州市的身份证住址栏则要填写"福建省福州市某某区……"。因为没有找到厦门市的身份证图片,下面姑且使用与厦门地位相当的深圳市身份证与福州市身份证作一个对照。当然,因为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明文规定,一些副省级市的身份证有时也会出现填写"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的情况。

▲深圳市身份证

▲福州市身份证

其他地方的身份证的住址的填写,通常县级市直接填写"某某省某某市(县级市)",不加地级市。原因其实不难理解,地级市只是代管县级市,理论上县级市并不是地级市的下属行政区。而地级市市辖区则填写"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区",如上图的福州市晋安区。

▲填"某某省某某市(县级市)"的身份证

最主要是县,现在的身份证对县没有明确规定,有的地方会填写"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有的地方则直接填写"某某省某某县"。在依法治国的大框架下,目前身份证住址栏填写的大趋势是"某某省某某县",毕竟《宪法》明确写了,我国的行政体系是省-县-乡三级。因此,虽然住址栏写"省-地级市-县"格式的身份证事实存在,但大部分还是"省-县"格式。

▲填"某某省某某县"的身份证

▲填"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的身份证

正经的八哥说:

《宪法》关于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我国的行政区划为省、县、乡三级制,题主所说的市,应该是指我们现在广泛提到的"地级市"的概念。地级市的这一层级从无到有到成为实质上的一个行政层级,地级市是以前的XX地区。题主只要理解到目前为止,宪法中仍然没有规定我国行政区划存在"地级市"这一层级,所以身份证上的住址自然也没有必要加上地级市这一层。


宪法上没有地级市一说,如今的地级县级是80年代实施的行政上一种代管关系,如今又在开始省直管县,市县平行,县就不存在隶属那个地级市,也没什么地级市之说了。

除了直辖市之外,也有很多市市民的身份证住址不是省、县开头,是市、区开头(如"广州市白云区XX"、"南京市鼓楼区XX"这样),具体哪些市是这样开头的我们不得而知,可能是上文宪法中提到的"较大的市"。

再说了,自己有身份证用着就好了,如果题主确实想了解,可以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咨询以一探究竟。

正经的八哥

湘村生何说:

为什么在我国的居民身份证上地址写的是XX省XX县而没有地级市的名称?这是因为在我国的《宪法》上,白纸黑字写着,我国的行政体系是省-县(含县级市)-乡(含镇)三级,没有地级市。而《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法律根本,是必须要遵守的。所以就造就了这个结果。

地级市的前身是以前的地委,地区行署,不是一级实设的行政区党委、政府,而是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而己,更多的只是为了省委省政府便于管理县委,县政府,而实行划片区而己,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地委,地区行署纷纷改为地级市委,市政府,成了一实设的机构,介于省县之间的一级机构,但是地级市和县(县级市)只是一种代管关系,代替省级来管辖。并且随着县级行政区权力的扩大,省管县是以后的大趋势,所以后来的历次《宪法》修改都没有对省-县-乡的三层行政体系进行改变。

当然对于一些计划单列市,以及副省级城市,身份证上都是写有城市名称的,如深圳市,广州市等等。

思维励志语录说:

这是我国的宪法规定之一。宪法上没有地级市。今天的地级县是80年代实行的行政代管关系。现在开始直管县了。市与县是平行的,所以县不属于那个地级市,也就没有地级市这个说法。县和市(包括县级市)都是省管辖,而县和县级市只是地级市管理,地级市只有区管辖。

所以一般只有市辖区的居民才能在身份证上写地级市。县市的身份证直接加到省县。

但也有特殊情况,就是部分地区的身份证也会加地级行政区:

第一个情况是较大的市。较大的市属于地级市,但不同于一般的地级市,如广州市。较大的市不仅有辖区,还有县,所以较大的市所辖的区县都会加上地级市。但较大城市的县级市仍属省辖,由市管理,所以较大城市管理的县级市不在身份证上加市名。

第二个情况是自治州。自治州不设区,只设县和县级市。但是,自治州的县市不同于一般的县市。自治州的县市不归省辖,归自治州管辖。所以自治州的身份证上会加上自治州的名字。

Mer86说:

根据公安部治安局2005年269号文件的要求。

所有的县级市,居民的身份证地址栏,都不准写地级市名称;

所有的县,居民的身份证地址栏,按要求其实是要写地级市的。只不过,绝大多数省份的公安局都没有遵照这个规定。

据我的了解,安徽的芜湖市和安庆市,四川的资阳市。这三个市的县,居民身份证的地址栏上就是有地级市的,也就是XX省XX市XX县的格式。(别的省份应该也有这种情况)

我查了一下我国的《居民身份证法》。居民法法没有对我国公民的身份证地址栏做硬性的格式规定。



《居民身份证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了身份证上面必须要有地址,但是条文中没有对地址格式做硬性要求。也就是说XX省XX县中间,加不加地级市,法律没有做硬性规定,加不加都可以。

既然法律没有做硬性规定,那就看政府下发的指导性文件是怎么要求的。

根据公安部治安局2005年下发的《办理公民户口和居民身份证件工作中住址项目填写规范》的通知。(公治[2005]269号)

(一)行政区划名称填写基本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区(县、市、旗)××乡(镇、街道、苏木) 。
(二)对于省会市或自治区首府,可不冠以省、自治区的名称。
(三)对于地级市所辖的县级市,填写时略去地级市名称,直接填写为××省(自治区)××(县级)市。
过去公安部或公安部三局对于居民住址填写的有关要求与此件不一致的,以此件为准。

根据公安部的文件,我总结一下。身份证的地址栏有如下三点要求。

(1)地址栏的标准格式应该是省→市→县→乡。

(2)省会城市的地址栏中可以不冠所在省份的名称。

(3)县级市的地址栏中必须略去所在地级市的名称。

也就是说,按照公安部的文件。只对县级市的身份证做了要求,没有对县做要求。县和县级市的身份证,在要求上是有区别的。

按照第一条规定,XX省XX县中间应该要加上XX市,这才是身份证地址栏的标准格式。

按照第三条规定,县级市的身份证地址栏不允许加地级市的名称。

综上所述。结论就是县级市身份证不准有地级市的名称;而县,原则上应该要冠有地级市名称。只不过,绝大多数省份的户籍窗口没有遵照第一条规定而已。

之所以大家都不遵守,是因为地级市和县(县级市)只是一种代管关系。从省辖县,扩权强县政策的趋势来看。地级市对县的约束力会越来越小。逐步的恢复为宪法规定的省→县→乡三级政府模式。

未来设区的市(地级市),将会和县和县级市并存。而不再是上下级隶属关系。因此从省级政府的角度考虑,将地级市从县域公民的身份证上抹掉,是具有前瞻性的。

爱看爱思考说: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在中国有四个直辖市,和14个副省级城市。在这些城市的居民身份证上,是直接写所在城市,而不加上省份的。请注意并不是所有的省会城市,都是副省级城市。恰恰相反还有5座城市不是省会,但是也同样是副省级城市。这些城市的身份证上就只有所在城市,而不单独注名所在的省份。

吴wuVSying说:

谁说没有的。例玉林(地级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州区(陆川县)新桥镇(大桥镇)……。区和县在地级市同级,前面都要加地级市名称。而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都不加省(自治区)因为是副省级城市。而地级市不仅要有地级市,名称前面还要加省(自治区)名称。如:省(自治区)~地级市~区(县)~镇(乡)~村(屯)

丿冫水灬刃说:

对于这个问题,我见过有部分人就写着XX省XX市XX县,但有的(比如我的)就直接写XX省XX县。具体原因也不太清楚,但不写市的话叫人很难分辨出这个县是那个市的。如果县名气大,那无话说;但是有些市可能有人听过,但这个市辖下的县就没人听过,所以全国应该统一身份证地址为XX省XX市XX县XX乡。当然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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